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及投資推廣署今日(一月七日)宣布優化「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 措施將由二○二五年三月一日起生效。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及投資推廣署今日(一月七日)宣布優化「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 措施將由二○二五年三月一日起生效。

(a)符合淨資產規定

(i)「新計劃」的申請人只須要證明在提出淨資產審查申請日期前六個月(優化前為兩年)的整段期間內,一直絕對實益擁有市值不少於3,000萬港元淨值的淨資產或淨資本;以及

(ii)於計算淨資產規定時,申請人與其家庭成員共同擁有的淨資產或淨資本當中由申請人絕對實益擁有的份額會獲考慮。

(b)透過家族投資控權工具(家控工具)或於其下家族特定目的實體持有獲許投資資產

透過申請人全資擁有的合資格私人公司的投資將可計入「新計劃」的合資格投資金額內。

合資格私人公司是指由申請人全資擁有並在香港成立或登記的控股公司,並以家控工具或於其下家族特定目的實體的形式成立,而該公司須由《稅務條例》(第112章)附表16E第2條所界定的具資格單一家族辦公室管理。此優化措施將為「新計劃」與在港設立家族辦公室兩者之間帶來協同效應。

入境處公佈舊款智能身分證分兩階段失效

入境處公佈,1970年或以後出生人士的舊款智能身份證,將於明年5月12起失效;1969年或以前出生人士的舊款智能身份證,就會在明年10月12日失效。

入境處表示,截至上月底,換證率已達九成,以上次換證計畫的九成二換證率作估算,預料現時有18.2萬人仍未換領新身分證,處方認為是適當時候宣告舊款身分證失效的安排,又指相信未換證人士大部分身處境外,呼籲未換證市民盡快前往指定的人士登記處辦理換證。

入境處強調,即使市民的身分證失效,永久居留權也絕對不會受到影響,但如果他們在失效日期後,仍未換新身分證,將不能用已經失效的身分證辦理出入境手續,不過市民只要持有有效的旅行證,仍可出入香港。使用失效身分證入境時,處方會收回舊證,並指示相關人士在30日內申領新身分證。如果不遵照命令,最高可處罰2.5萬元和監禁2年。

入境處又指,失效的身分證不能用作申領特別護照或其他香港旅行證件,其他政府部門或公私營機構可能會參考政府的安排,對身分證失效作出相應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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