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處公佈舊款智能身分證分兩階段失效

入境處公佈,1970年或以後出生人士的舊款智能身份證,將於明年5月12起失效;1969年或以前出生人士的舊款智能身份證,就會在明年10月12日失效。

入境處表示,截至上月底,換證率已達九成,以上次換證計畫的九成二換證率作估算,預料現時有18.2萬人仍未換領新身分證,處方認為是適當時候宣告舊款身分證失效的安排,又指相信未換證人士大部分身處境外,呼籲未換證市民盡快前往指定的人士登記處辦理換證。

入境處強調,即使市民的身分證失效,永久居留權也絕對不會受到影響,但如果他們在失效日期後,仍未換新身分證,將不能用已經失效的身分證辦理出入境手續,不過市民只要持有有效的旅行證,仍可出入香港。使用失效身分證入境時,處方會收回舊證,並指示相關人士在30日內申領新身分證。如果不遵照命令,最高可處罰2.5萬元和監禁2年。

入境處又指,失效的身分證不能用作申領特別護照或其他香港旅行證件,其他政府部門或公私營機構可能會參考政府的安排,對身分證失效作出相應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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