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处公布旧款智能身份证分两阶段失效

入境处公布,1970年或以后出生人士的旧款智能身份证,将于明年5月12起失效;1969年或以前出生人士的旧款智能身份证,就会在明年10月12日失效。

入境处表示,截至上月底,换证率已达到九成,以上次换证计划的九成二换证率作估算,预料现时有18.2万人仍未换领新身份证,处方认为是适当时候宣布旧款身份证失效的安排,又指相信未换证人士大部分身处境外,呼吁未换证市民尽快前往指定的人士登记处办理换证。

入境处强调,即使市民的身份证失效,永久居留权也绝对不会受到影响,但如果他们在失效日期后,仍未换新身份证,将不能用已经失效的身份证办理出入境手续,不过市民只要持有有效的旅行证,仍可以出入香港。使用失效身份证入境时,处方会收回旧证,并指示有关人士在30日内申领新身份证。如果不遵照命令,最高可处罚2.5万元和监禁2年。

入境处又指,失效的身份证不能用作申领特别护照或其他香港旅行证件,其他政府部门或公私营机构可能会参考政府的安排,对身份证失效作出相应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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